攀枝花 850MW 光伏业主优选条件
7月13日,四川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
项目业主(三标段)比选公告。
公告显示,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助推攀枝花市能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授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开、公平、择优
的方式确定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该项目为攀枝花西区“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
为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的三标段。
建设地点在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镇,
实施时间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并全部并网发电,
工程规模和标准为15万千瓦光伏项目。
建设资金暂估7.5亿(不含送出),
配套建设相应送出线路及变电站等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
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西区氢能产业项目,
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2.86亿元。并同意以下条件:
1、在度电净收益(包括碳交易收益)折现超过0.05864元后,
中选人承诺将超出部分的收益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与西区政府分
享。
2、同等条件下,项目设计周期内的碳交易指标优先支持西区。
3、申请人应严格按省、市批复的接入方案编制项目接入规划报告,
支持本项目所在地区其他新能源发展,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设计、实施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不限于升压变电站
、汇集站、导线数量和截面,
以保证该片区送出能力满足新能源开发需求),
并同意涉及后期开发项目与本项目共用接入系统工程,
按容量分担模式无条件向第三方开放共享。
另外,申请人资格要求方面,
总资产不小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的10%(按公告中“建设资金”暂
估额标准计)。
该项目还公布了相关的实施方案。
方案显示,该项目在电价方面,执行光伏项目优先电量,
保价利用小时1300小时、执行电价0.4012元/kW·h,
保价之外的执行市场化交易。
事实上,在此之前,攀枝花市还公布了“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
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第一次一标)和(第一次二标)必选和中标。
其中项目分为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光伏和盐边县“
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光伏两个标段,
项目规模共计70万千瓦。
一标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
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
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1.43亿元,
最终由攀枝花三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标。
二标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
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
氢能产业项目,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91亿元。
最终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加上此次,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
主(三标段),该项目合计合计规模850MW,
三个项目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共计16.2亿元。
内容整理自近道网老站,原始发布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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