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光伏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体, 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教育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已经 6次发文或发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这其中不仅有涉及分布式和大型风光电基地的相关政策, 还提到了“光伏+”创新利用、光伏项目开发、光伏出口等诸多方面。 而除了国家政策明确支持以外,地方层面, 北京、浙江、河北、江苏等省市也陆续出台文件, 其中多有涉及光伏等新能源产业, 并对发展目标及完成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不仅如此,在光伏补贴、光伏项目建设、电力市场等方面亦有相关政 策出台。 国家政策: (一)国家能源局: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 源领域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8 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到: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信 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国家能源局在回复中表示,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 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 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 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国家发改委: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等节能降碳 领域投资力度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 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其中提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 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 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三)四部门:积极引导企业消纳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 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 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 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矿物棉 、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建材行业燃煤加热、烘 干炉(窑)、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等用煤。 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四)教育部:支持学校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11月9日,教育部发布印发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 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 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 有关高校初步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体系, 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碳达峰碳中和一 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 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 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五)外交部:美方应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无理打压 11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有报道称,因美方的所谓禁止强迫劳动的相关法案, 有价值上亿美元的来自新疆的太阳能产品自6月就阻滞在美国的港口。 对此,赵立坚指出,美方应该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无理打压, 尽快放行有关被扣太阳能组件。 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六)五部门:优先推荐光储融合!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 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 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 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地方政策: (一)浙江: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办理流程正式印发 11月7日,浙江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阳县既有建筑屋顶加装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办理流程的通知印发。 通知对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适用范围、审查和验收 流程以及规范要求做出详细规定。 其中建设要求提到屋顶光伏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划, 设计施工符合区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 导则》《浙江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和本通知 相关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 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 (二)河北:石家庄启动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申报工作 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 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 其中提到落实项目用地条件。 风电项目需提供全部风机点位坐标和升压站四至范围坐标;光伏项目 需提供全部光伏场区、项目升压站的四至范围坐标, 并取得市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关于项目选址符合用地政策、野生 动物保护要求且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 (三)江苏: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安装比例不低于60%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应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 筑标准,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 应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进行屋顶 和外立面设计,优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 材料。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 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底, 全市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 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60%。 (四)吉林:发布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光伏新增4.62GW 11月7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文件提出:预计2025年,全省装机容量将达到6187万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3814万千瓦,约为2020年的2.5倍,占比61.7%,提高15.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654万千瓦,煤电1959万千瓦,燃气413万千瓦,风电2200万千瓦,生物质160万千瓦和光伏800万千瓦。具体来看,光伏发电方面,“十四五”期间,扩大白城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规模。以西部白城、松原地区为重点,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五)北京:推广“光伏+工厂”模式, 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副中心 先进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其中提到,打造一批绿色发展标杆。 按照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标准要求, 全面开展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评估, 优化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减污增效的综合改造,形成项目清单。 落实好《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培育库”, 加大碳中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 重点支持蒙牛等企业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 鼓励企业加强工业余热、余能利用,推广“光伏+工厂”模式, 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智能微电网等项目, 促进企业用能系统优化。支持企业制定“碳中和”实施方案, 实施更加积极的低碳发展行动。 到2024年,绿色工厂达到8家, “碳中和企业”认证企业达到3家。 (六)湖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风电、光伏快速规模化发展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 2022〕19号),《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 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提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 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 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 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及相关目标任务。 内容整理自近道网老站,原始发布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