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在参加光伏行业2022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 势展望研讨会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二级调 研员高楠表示,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开发试点过程中, 部分地方和企业仍出现一县一企、圈而不建、暂停备案等现象, 甚至打着试点旗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严重违背了试点工作良好的初衷。 高楠强调,“要严格按照五不原则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谨防好经被念歪。” 前不久,报道了“河南一地:禁止租赁他人屋顶建设光伏, 全县屋顶资源经营权授权给豫能!”一事,引发了业内广泛讨论。 图 1 图 2 而在国内的许多地方,盖章、审批层层设卡, 乃至禁止架设光伏板的情况还在屡屡发生。 图 3 图 4 图 5 去年7月9日,国家能源局提出整县推进光伏电站的五不原则:自愿 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 五不原则如下: 图 6 问题1: 您好:请问一个地区整县推进光伏电站政策实施后, 其他新能源公司还可以开展业务吗? 留言时间:2021.6.30 问题2: 关于整县推进各地存在曲解,会存在垄断式承包光伏安装大弊端, 对于早期为光伏事业发展的小型安装承建商如何起到一个保护作用? 对于开展碳中和碳达峰为目的发展,垄断式安装的弊端该如何避免? 希望能源局帮忙解读一下。 留言时间:2021.7.5 答复: 感谢您对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关注和 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 特别是广大中小开发商的共同努力下,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日益成熟, 有力地支撑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壮大。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 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 启动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 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 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 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自己决定,不搞行政命令。 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 因素后自主决定。 二是试点不审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 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 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我们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 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 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 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 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 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 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 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四是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 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 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五是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 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 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 网接入等工作。 答复时间:2021.7.7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内容整理自近道网老站,原始发布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